【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书写赶考路上的“为民答卷”******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置顶在心,与群众风雨同舟、心心相映、携手赶考,将铮铮誓言转化为实际行动,将热爱之情融入为民事业,以“我将无我”的情怀不懈拼搏,执笔书写“为民答卷”,在赶考之路上为民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与群众风雨同舟,“凝心聚力”向前行。实践证明,扎根群众、依靠人民,才能汇聚起无往不胜之力。赶考之路上,党员干部要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携手共进,将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以党群一心、共同奋战去战胜艰难险阻,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成就。心在一起就是无往不胜的力量,行动“同频共振”就是一往无前之势能。情感上“心心相映”,党员干部要和群众同乐同忧、感同身受;方向上“你我共进”,党员干部要和群众同向同心、奋进同行,团结成一块无坚不摧的“钢铁”,一同面对赶考路上的风浪,以无惧难、不怕险的昂扬精气神克难制胜。
与群众心心相映,“枝叶关情”常相伴。党员干部要躬身向下、鞋沾泥土,涵养“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奉献情怀,把人民群众的点滴小事置顶在心,以真抓实干的作风细致妥帖地办好群众事。党员干部要有行动上的自觉,什么事都争先干,什么困难都抢先上,在工作中未有一刻懈怠,坚决扛起岗位职责,以“我必行之”的状态回应民之所需、民之所盼。党员干部在为民工作上要用心用情,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本领,在深入调研中了解民情民意,把对事业的热爱转化为脚踏实地的行动,在和群众打成一片中拉近和群众之间的距离,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与群众携手赶考,“笃行不怠”在路上。党员干部要以“笃行不怠”的姿态接续为民奋斗,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和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携手共赴美好未来,踏平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大风大浪,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韧劲克难制胜,把敬业奉献的态度写在工作岗位上,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融入到实际行动中,以“接地气”的工作方法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点赞,与群众常坐板凳话家常,与群众同坐炕头谈心事,当好传递温暖、雪中送炭的朋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诚恳与关切,强化“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提升为民服务成效。(杨佳佳)